賴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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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9日 星期六

台灣莫忘瓜地馬拉


自由廣場》台灣莫忘瓜地馬拉
2018-06-10 06:00
推文到plurk
http://m.ltn.com.tw/program/pv/paper/1207651?1528587116695
賴正義
友邦瓜地馬拉近日發生該國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火山災情,已造成七十多人喪生,基礎建設受損,瓜國總統宣布全國接連三日國殤及共計一百七十萬居民之受災最嚴重的三省進入緊急狀態,預估災情將持續擴大。我國外交部表示,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政府立即捐贈人道賑災款十萬美元,盼能協助災民獲得照護,該部也將持續關注災情發展,並根據瓜國需求提供後續協助。
雖然最近世風日下,不過在許多外國人的印象中,台灣最美的風景仍是人情味與愛心。事實也顯示,最近幾年我國對鄰近國家震災的捐款不遺餘力,在位高權重的政治人物積極參與募款活動下,捐款額高達數億美元。連明顯排我的世界衛生組織,蔡總統也宣布捐百萬美元給該組織以對抗在非洲爆發的伊波拉病毒。相形之下,我國對瓜國的捐助是否會略顯寒酸?
或許遠親不如近鄰,或許我國與瓜國的友誼無法比擬我國與鄰近國家的歷史淵源或情感,但在我國處於國際弱勢之際,瓜國願與我為友,此份患難中的友誼,難道不值得特別珍惜嗎?如今友邦遭逢火山災情,在我國能力所及範圍內,難道不正是展現相扶相持的時刻嗎?其對邦交的穩定效益或許遠甚於總統花費數十倍於十萬美元,千里迢迢造訪友邦。
個人相當認同邦交不該建立在金錢利益上,而是奠基於真誠友誼上。日後如發生類似案例時,衷心盼望除了官方的捐助外,政府或民間的重量級人士也能出面號召國人捐款協助友邦,相信台灣人的愛心應該不會只是區區的十萬美元而已。
(作者為企劃經理人)

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讓年金公平合理 再提改革三法


2017050510:37 
  
賴正義/二0一七永續年金推動者聯盟發起人
自蔡政府去年開始推動年金改革以來,軍公教團體即主張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等法治理念與原則,並強調年金改革法案若強行通過,將提起訴訟與聲請釋憲。
為解決此紛爭,並改善年金財務以及符合公平合理性,筆者建議,在已退休者仍領取原月退休金下,政府可仿抑制房價方式修訂所得稅法或新立特別法,分級累進課徵其退休所得,以降低其實質退休所得。
依目前多個退休年金改革版本來看,愈高階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降幅愈大。從個人所得的角度來看,此或許符合「砍大官、保小吏」的社會正義,但從家庭所得來看則或許不然,因為一對低階退休夫妻的月退金總額並不見得會低於單人高階退休者。此外,低階退休者若還有職場第二春的話,其月所得也不一定低於全然離開職場的高階退休者。若改採上述以家庭年所得來課徵所得稅,應較能達到分配正義的目的。
另一方面,相對於一次領取退休金者,月領退休金者最終可領的退休金總額一般應會高出許多。但依據民國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規定,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上者,即須課徵所得稅,而分期領取者每年的免稅額則為781千元。由此可見,二者之間的免稅額顯然極為不公平,為符合公平合理性,理應將免稅額一致定為18萬元。 
再從改善年金財務來看,採用課徵所得稅的成效不會低於目前的年金改革方式。依年金改革委員會網站資料,截至105630日,領取年金的公務人員人數約為14萬人,教育人員與軍人各約為12萬人,三者之平均月給付金額各約為56千元、68千元、49千元。經計算可得,軍公教人員一年支領的退休金額約為26百億元,若採用課徵所得稅方式,免稅額定為18萬元,稅率假設為最低的百分之五,一年約可課徵到1百億元,可用於填補年金財務缺口。
如還不足以改善年金財務,除可再適度調降免稅額與拉高稅率外,尚可參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即退休人員的月退休金隨在職公務人員俸給調整而調整。因此,可在軍公教現職人員月薪不變下調降本俸,也能有效降低已退休者的月退休金。
雖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完成「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初審,但是,之後尚有軍教人員年金改革修法,以及日後大年金制度的建立。期望各政黨與年金改革團體不妨深入探究以上個人所建議的方案,或許能為紛擾不已的年金改革找出較適法、合理、可行的解決之道。

永續年金制度 改革一步到位



2017043015:33 


賴正義/二一七永續年金推動者聯盟發起人
依目前多個退休年金改革版本來看,均無一勞永逸之效。其實國人需要的是一個較適法、合理、彈性、永續的年金制度,讓改革一步到位,以免多次改革帶來嚴重的對立與不安。筆者提出一原則性改革草案,期能拋磚引玉,藉眾智激盪出最適方案。限於篇幅,以下僅說明此草案的初步構想。
此草案採用多層次年金制度概念,第一層為保險年金,第二層為職業年金。
第一層年金參用目前全民健保制度的投保及收費方式,藉由全民終身參與以充裕其經費,期使每人每月年金能不低於前年度最低工資。此年金起支年齡一般為六十歲,特殊危勞職業為五十五歲。已屆起支年齡者月領同額年金,但可最多提前五年領取減額年金,其相對之減額分別為2%6%12%20%30%;反之,亦可延後領取增額年金,每延後一年之增額為4%
第二層年金參用目前新制勞退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月退休金制,各職業別之提撥率可不同,除每月薪資外,加班費、獎金等亦按提撥率提繳。年齡加提繳年資滿七十者,得請領年金。由當事人決定月領金額,但其支領期間不得少於十五年,至領竣個人專戶內金額為止。第二層年金基金每年運用收益低於保證收益時,由國庫補足差額。
自施行上述年金新制起,初進職場者適用第一層與第二層年金新制;在職或曾就業者可選擇保險與退休現制或第一層與第二層年金新制;已退休者仍沿用退休時之保險與退休舊制。其餘未曾就業者適用第一層年金新制,但其月領金額預期將低於月繳保費者可選擇現制。另考量終身與未終身參與新制者之繳費差異,支領第一層年金者,其月領金額須乘以可起支年齡前實際投保年數與可起支年齡數之比數。
為合理改善目前年金財務問題,對於適用現制者,可修法採取近來所討論的多繳、少領、延退等措施。對於適用舊制之領月退休金者,可仿抑制房價方式修訂所得稅法或新立特別法,分級累進課徵其退休所得;亦可在軍公教現職人員月薪不變下調降本俸,也能降低已退休者的月退休金。
新制年金實施後,現制與舊制年金的虧損不再是永不見底的黑洞,為確保人人都可領到年金,政府必須依法負起最終責任。除提高基金營運績效,政府可透過開源節流手段,如活化國產、查稅、擴大合理稅源、增稅、降低首長出國或換車頻率、甚至減少高階軍公教人員薪俸等,以提高國庫挹注能量。

花一年研究「大年金」 改革一次到位


2017-04-18 03:18聯合報 賴正義/二○一七永續年金推動者聯盟發起人(新北市)
讀者有畫說 朱丫德


歷經近一年的努力,多個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版本已陸續出爐。遺憾的是,這些版本看來均屬插管式的無效改革方案,數年後仍會步上破產之路。
筆者推斷,今年如果完成修法,二年內應不致再進行改革,否則近一年的努力不就完全白費了。但若延至五年後才再進行改革,此對於年輕世代將更為不公不義,因為這段期間他們繳的更多,卻仍須再度面臨另一次畫餅充飢、穩輸不贏的改革。
面對多變的社經情境,各項年金確實已出現入不敷出的問題,再不儘速修改,長期虧損黑洞勢必會吞噬國家可觀的預算。因此諸次民調都顯示近七、八成的民眾支持年金改革。但支持改革不等於支持無條件的改革,在欠缺財務精算及衝擊影響評估等報告下,究竟有多少人會贊同目前市場喊價式的各年金改革版本,令人持疑。
報載執政的府院黨已有共識,將於六、七月前通過年金改革法案。不過,年金改革茲事體大,除影響國人在職與退休後的財務規劃,也會衍生出社經相關問題,必須慎重其事,不應進行全民皆輸、只有政府是贏家的改革。面對仍為隱患重重的年金改革,實不宜因設定時間而冒然躁進。
日前立院國民黨團指出,此次修法告一段落後,規畫提出年金制度基本法,建立大年金制度的基礎架構,設計基礎年金、職業年金等多層年金體系。既然如此,那此次修法又有何意義。建議國民黨不妨遊說其他政黨一起擱置所提改革版本,以一年時間直接探討前述大年金制度,讓改革一步到位,以免多次改革造成社會對立不安,讓人民對國家法律、制度失去信心。

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國家勿再陷害候選人


自由開講》國家勿再陷害候選人

http://news.ltn.com.tw/NewsPV/L/1146788


自由時報

2014-11-02  10:30


賴正義


邁入11月後,離1129日的九合一選舉只剩20幾天了,除了街上早已處處可見的競選看板以及各型宣傳車外,各項選舉之候選人的拜票行程與造勢活動也更日益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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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人很納悶,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選罷法)第40條之規定,本屆市長競選活動期間應為1031114日至1128日,市議員為1119日至1128日,里長則為1124日至1128日,而目前眾多參選人在這法定期間之前即已進行的選舉活動到底合不合法?


對此,選罷法或現行法規似乎並無明確的規定,因此或許可如中選會法政處處長916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所表示,競選活動期間的活動才受選罷法規範,期間之前從事相關競選活動則視為一般政治活動,受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一般法規所規範。


此論述確實能符合民主國家的人民在非法定競選期間本就有表達其政治見解的權利之概念,因此若無妨礙善良風俗、公共秩序、及他人權利等情事,法定期間之前所從事的選舉活動似乎應可視為合法之舉。


惟此論述若為真,投票當日的競選活動是否也可歸為一般政治活動,而不受選罷法第56條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之規範,以及日後司法人員恐難再以選罷法來偵辦參選人於競選活動期間之前所從事的賄選犯行,如此是否會敗壞我國的選風?實令人擔憂。


民主之立足點在於法治,法治之依據在於法規,選罷法是選舉的基本規範,攸關民主的健全發展。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於選後儘速修訂選罷法,明確地定義相關事項,訂定合理的罰責,並且確實依法執行。別再陷害有可能執行公權力的參選人以及已執行公權力的政治人物,每逢選舉都在從事違法行為,也別讓久而久之的違法行為成為合法的歷史共業情事。


(台灣科技大學專案教授)

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確實保護「吹哨者」

自由時報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政治弱勢者 媒體遺棄兒

 88年12月1日  中國時報

政治弱勢者 媒體遺棄兒
應給予同等機會與權利  讓具體改革方案取代泛濫口水
賴正義/板橋(美國邁阿密大學土木博士,第十任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哲學家出版社社長)
從十一月二十日筆者完成申請為總統被連署人迄今,許多熟識的朋友最常問起的問題是: 「怎麼從未看到你們這組被連署人上過媒體?」筆者也滿納悶,連公車乘客與司機為了芝麻小事鬧到警察局都可成為電視新聞話題,為何有滿腹治國理念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只能「十年寒窗」(沒人問)?這不知是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的悲哀?抑是全台灣人的悲哀?
或許是筆者身為當事人,才會特別覺得總統選舉是件大事,對於社會大眾而言,也許寫真、八卦等消息才是他們關心的焦點,也成了無線電視新聞報導的重點。因此,在這次總統選舉的暖身賽中,包括連戰、宋鐘瑜、陳水扁、許信良等人,都曾不只一次向幾家大型媒體抱怨「報導太少」。
相對於上述數位總統準候選人,其餘四組已申請為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者,更是媒體的棄嬰。除了建國黨推出的被連署人還能偶爾擠上平面媒體外,沒有政黨奧援的被連署人,其境況豈是「悽悽慘慘」四個字所能形容的。筆者不平的是,這群被媒體刻意遺忘的政治弱勢者,難道真的不值得報導嗎?
何謂「政治」?如果社會大眾把政治定義為「高明的騙術」時,這群不懂騙術,沒有口水的政治圈外人,當然就欠缺讓媒體炒作的題材;反之,如果將政治解釋成「服務眾人之事」時,他們的政治理念保證有值得媒體探究之處。因為、這群來自民間基層的有心之士,才能跳脫出那些號稱為專業政治人的框框,才能構建出符合「民」之所欲的改革方索。
濟弱扶傾是孫中山先生百年前追求的理想,保護弱勢則是現代人廣為接納的觀念。當前社會處處可見關懷弱勢的呼籲與行動,今日的傳播媒體是否也能順此潮流,讓這群政治弱勢者也能享有基本的機會與權利,表達其理念,讓他們清新的聲音替代那些無謂的語言暴力,讓他們具體可行的改革方案替代那些一時興起的選舉口號。
十一月中旬,陳水扁先生曾說:「台灣的危機在媒體的報導不公」。不過,筆者也認為,台灣的轉機就寄望在媒體上,衷心期待社會大眾有機會能見到這群政治新人類,聽到他們的政治新用語。


總統職位空窗期 應速謀補救

88年11月26日  中國時報
賴正義/北縣板橋(第十任總統被連署人、哲學家出版社社長)
    隨著第十屆總統、副總統選期的日益迫近,三組有望奪得寶座的參選人已偷跑展開各項準選舉活動,國人的焦點也多落在他們的口水戰上,鮮少關注到影響總統、副總統選舉至巨的遊戲規則上。筆者因已申請為本屆總統被連署人,實際了解到現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有不少待斟酌之處,茲學數例,誠心希望有關單位能正視。
    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位。筆者認為此規定有可能背離多數選民的抉擇,因為,在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選民大多以總統列為首要投票考量,所以,一旦總統缺位,應該讓選民有重新選擇另一理想人選的機會,才比較符合總統直選的精神。
  基於上述原因,筆者與另一選舉夥伴有一共識,即本組候選人若能贏得總統選舉,將來面臨總統缺位,他願意辭去副總統之職,讓選民補選出新的總統。或許是我們的想法比較另類,做法比較特別,不過,此事若當真發生,咱們國家將面對一嚴重的危機。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的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規定補選。由本屆的選舉可知,從申請為被連署人到完成選舉,必須歷時四個月才能產生出新任總統與副總統。但是﹒憲法第五十一條卻規定,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期限不得逾三個月,顯然,國家至少會有一個月的「總統、副總統」空窗期,而危及到國家的運作,因為,沒有三軍統帥,將如何因應外敵的挑釁?
    此外,依連署方式參加總統、副總統選舉者,若已通過連署門檻且取得完成連署證明書,但在向中選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前,該組總統或副總統被連署人之一發生不幸,該組是否會喪失申請登記的資格?現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並未明確規定。此缺失有可能讓超人氣的總統被連署人,在獲得幾百萬張連署票後,卻因副手的不幸,而無法參加總統選學,除了枉費當事人在連署期間的苦心付出外,也辜負幾百萬連署人的期待。

隨身碼命運 公營事業宿命

 88年11月4日 中國時報

賴正義/出版社社長(北縣板橋)

在中華電信工會的抗議聲中,交通部依然宣布,自本月七日起,九九隨身碼改採兩段式收費。中華電信推出隨身碼服務,原採簡單易行的單一費率,且其費率遠低於目前行動電話費率。因此不到兩個月就吸引了七萬多名用戶。但在民營行動軍業者的強烈反彈下,公平交易委員會與交通部相繼出面,為「民」謀福利,強迫中華電信提出複雜的新費率方案。
政府目前正積極推動公營事業民營、自由化,就是要打破壟斷,產生競爭,以造福廣大的民眾。不過,從本案的發展來看,為了少數民營電信業者的利益,而懺牲廣大民眾的福祉,顯然背離了民營化、自由化的目的。
筆者曾在公營事業服務十五年,對此有相當感觸。每當民營企業推出較優渥的服務方案,不僅民眾,連政府主管機關都會極力讚美,並藉機嚴厲批評公營事業故步自封、績效不彰、競惑力不足。然而,一旦公營事業提出更優渥的服務時,卻常常被同業冠上「與民爭利」的罪名,面對民營企業絕佳的政商資源,最終只好黯然收場。政府這種矛盾的立場,公營事業如何能成功地民營化?



民營化後遺症 超過大地震

88年10月17日  中國時報

血失重嚴產資家國 體團定特賣賤業事營公
震地大過超 症遺後化營民

賴正義/北縣樹林(土木工程師)
正當政府剛要走出九二一大地震的陰霾時,民營化才一個多月的台肥公司,卻由於剛成立的子公司借錢大買母公司的股票,而爆發出疑似挪用資金、內線交易及不法炒作股票等事件﹒使得積極推動民營化政策的政府再度受到重創,公營事業民營化的不良後遺症也再度顯露無遺。
「九二一大地震的破壞比較嚴重呢?還是民營化政策?」相信一般民眾的回答是前者,因為,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估計,九二一大地震造成一萬一千餘人死傷,財物損失高達三千億元。事實上,民營化政策的破壞雖然不像地震般來得立即,但是,其最終的破壞絕對不下於一場大地震。
僅從賤賣公營事樂給特定財團、政治團體及利益團體來看,民營化使全國民眾損失的資產將遠高於九二一大地震的三千億元。例如,根據現有資料顯示,台肥實在太肥了,單單短期的賣地規割實現後,就可獲得二、三百億元巨額現金,如果土地進行重估,總資產將更高達一千億元以上,股價淨值可達一百四十元左右,與釋股股價五十二元相較,幾百億元的國產就此落入私人口袋。
民營化時資產才七十億元的台肥公司就己造成如此嚴重的損失,往後數年,總資產逾兆的中油、台電及中華電信等公營事業也將難逃民營化厄運;可想而知,屆時勢必會爆發更大的弊端,國家資產的損失又豈是僅僅三千憶元而已!地震是天災,明知可怕卻難防,民營化是人禍,雖然可怕卻能防,能防不防,罪無可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