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兩岸應重新檢視ECFA的結構問題

賴正義評論:

施捨式、讓利型的協議絕非正常之道,其背後均含有特殊的目的,接受此種協議有如吸毒一般,短暫的快樂換來終生的受害。

台灣想留住台資與吸引外資,就須營建有利的環境,透過良好的政府效能、完善的法規、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高素質的人力等條件,建構雙贏的局面,贏得良好的口碑,自然而然會成為投資者的首選之地。


社論-兩岸應重新檢視ECFA的結構問題
  • 2012-07-07 01:01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日前香港熱烈慶祝「主權回歸」15周年,大陸趁此給予新一批的經貿「大禮」。反觀台灣,此刻卻是碰上兩岸經貿關係推進不易的景況。兩岸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協商之障礙不少,「和平紅利」難以釋出。綜合各項跡象顯示,兩岸雙方應重新檢視ECFA的結構問題,並做必要調整。否則兩岸經貿發展前景堪虞。
 原本兩岸雙方早已預定在今年6月底前舉行「第八次江陳會」,並在會上簽署ECFA後續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等。這剛好也可為「ECFA簽署屆滿2周年」增添光彩。不料,六月間兩岸官方傳出消息,謂投保協議之洽簽,尚有一些技術問題待做最後處理,所以那時還沒訂定簽署的時間表。也就是說,原訂6月底前簽署的規劃,已同時宣告「跳票」。
 而6、7月之交的香港,卻是熱鬧非凡。當地大舉慶祝回歸15周年,及迎接新任特首梁振英的上任。在此當頭,大陸當局宣布授與香港多項經貿及財金優惠,包括加強香港的人民幣貿易投資結算功能、推動香港與滬深証交所之基金產品相互掛牌、促進陸港企業聯合「走出去」、支持香港與珠三角的陸海空交通網絡進行銜接與合作等。這些經貿舉措,看在台灣工商及金融界人士的眼裡,著實是一種「刺激」。
 眾所週知,香港之所以能得到大陸的經貿「厚贈」,乃是因為陸港雙方簽署了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這項協議,是以「一國兩制」為基礎,所以大陸對香港出手大方,動輒給予特殊的經貿優惠。且CEPA協議亦有彈性的規劃,可以視情況逐年簽署「補充協議」,以補不足之處。而兩岸的ECFA,則是具有FTA(自由貿易協定)「對等」屬性的硬性架構協議,無法逐年調整、補充,只能「照表操課」。
 這樣的結構設計,雖實質上照顧到了我方的政治立場,但相關的「名份」,並未表現在ECFA文本裡。因為該文本對「兩岸政治定位」,係採模糊處理。連「台灣」、「大陸」的字眼都不提,而是以籠統的「海峽兩岸」來概括。還有,在文本上署名的是「海基會董事長」和「海協會會長」,至於他們究竟是分別代表國家、地區或政府,也沒講清楚。因而雙方很難做「制度性協調」,連要不要讓利,都有一堆閒話。
 這兩年來,兩岸ECFA的運作,實際上是走在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帶。雙方在推展後續協商時,各自都有一套主觀認知,所以很難磨合。台灣方面總認為,我方都已認同「92共識」了,大陸總該多給予照顧,最好能做到陸港CEPA的照顧程度。大陸方面則認為,台灣雖認同92共識,卻不強調「同屬一國」,連ECFA的文本都要用FTA的樣式,那就很難對台灣作無條件的「政策傾斜」。
 由此看來,ECFA中的政治定位問題,應該明確化。否則,ECFA的後續協商,恐怕會越來越難順利進行。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可以採用馬政府已露出口風的「一國兩區」概念,並爭取將它補列入ECFA的文本之中。不管一國兩區的定義究竟為何,它若能成為ECFA的政治定位,則大陸即有條件比照陸港CEPA的模式,來對台灣實行經貿政策傾斜。總是不必再打迷糊仗了。
 除此之外,兩岸ECFA現有結構中,還有很多需要補強的地方。譬如,當初ECFA附加的「早期收穫」減免關稅項目之選擇,並未充分考量台灣產業發展的取向,而更多地顧慮到2010年「五都選舉」及2012年「總統大選」的需要。換言之,當時相關項目之選擇,著重「惠及台灣中南部中小企業及農漁民」,這頗有利於執政黨向選民拉票。但相對之下,台灣產業發展的主軸卻模糊化了。所以,ECFA實施以來,台商「投資台灣」的氣勢不夠強勁,而其「投資大陸」的氣勢仍如以往一般地高昂。顯然ECFA在強化台灣投資環境方面的成效,並無法讓人眼睛一亮。
 總的看來,現行的兩岸ECFA,在結構上存在著不小的弱點,這不但有礙兩岸雙方的後續協商,也壓抑了ECFA本應發揮的經貿效益。兩岸主政當局有必要儘早加以補強,俾於未來為ECFA創造更加順暢無礙的運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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