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空調只能開26度?

賴正義評論:

節儉是美德,人類的過度耗用地球資源才造成今日所面臨的能源、環境等問題,因此如何有效減少人類無謂的浪費是改善問題的癥結所在。

政府推動3分鐘怠速、空調設定在26度等措施,其立意良好,但其作法與成效則值得深思,個人發現,目前政府施政有一蠻有趣的方式,即政府想達成某一目標,便制訂相關法規與罰則,再強求人民依法行事,未從者則給與日漸嚴苛的處罰。對於民營企業而言,老闆花錢雇請員工來達成老闆的目標,這是常見且尚可接受的公司治理方式,但在民主國家裡,人民是頭家,付錢請公僕來服務頭家,卻須仰視公僕鼻息,真是情何以堪,政府或許可訂定不同等級的電價,讓高用電者多付些費用,而不是將頭家視為無知者,動輒立法威脅;恐嚇、約束納稅人。

此外政府的改善之道應著眼於大制度,而非老在小處、細節斤斤計較,一個良好的制度應可大幅減少人類無謂的經濟活動,也能讓人民享有現代科技文明的高品質生活,如果政府當局未能構思出有效的制度,不妨重金徵求,保證短期內即可徵得良方。


空調只能開26度? 能源局:有所本 明年開罰
  • 2012-07-23 19:51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何庭歡】

有媒體報導指稱,政府要求賣場空調溫度必須限定「26度」,讓消費者「汗流浹背」,也害商家沒生意做,根本就是「亂訂政策」。經濟部能源局今天(23號)對此回應表示,「26度」是有「科學根據」證實,超過九成以上的人都能接受的舒適溫度,能源局強調,從明年開始將正式開罰違反這項「溫度限制」的業者。
能源局指出,為了加強能源管理措施,今年七月已經預告「室內溫度限值」規定,並已在全台辦理八場說明會,而從明年一月一號開始,針對如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商超市等,共11種類別的能源用戶,只要違反規定,能源局將可要求改善,若不改善則可開罰新台幣二到十萬元罰鍰,並可連續開罰。
至於「26度」這個數值規範來由,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說:『為什麼規範是「26度」以上?就是因為我們有委託這個工研院,做一個「科學化」的研究,叫做「空調節能最適溫濕度研究」,那麼這個研究報告顯示,就是90%以上的人,可以接受的舒適度,又達到節能目的的空調溫度,最高可設定在26到27度左右,所以我們的規範,是在溫度要維持26以上,這個基本上是有一個「科學根據」的。』
能源局提到,目前包括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對室內空調溫度都訂有26度或28度規範,而國內台北市政府也有相關規定,有效管控七百家用戶的室內空調溫度。未來能源局如果落實「合理室內空調溫度」節能觀念,則受管控的11種類別用戶,一年將可省電達兩千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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