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提升能源效率 鎖定4耗能產業


提升能源效率 鎖定4耗能產業
·        2012-08-23 01:18
·        工商時報
·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為提升能源效率,能源局鎖定四大耗能產業,包括水泥、造紙、石化與鋼鐵業,將制定能源使用效率,目前以水泥業制定速度最快,預計今年底正式公告,但會給予廠商2年緩衝期,民國104年元旦起實施。
     能源局依據能源管理法第8條規定,逐步規範浪費能源行為與活動,因此經濟部自去年開始與產業界交換意見,針對每個產業領域分出哪些屬於耗能設備或器具。
     官員表示,現階段已與水泥公會取得共識,能源局內部也正積極制定後續行政作業,水泥業的節約能源規定將分為生熟料系統、懸窯系統以及水泥磨系統,根據上述系統設定能源使用效率,未來不排除會逐年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經濟部長施顏祥舉例,水泥廠中有個生產設備是轉爐,這是相當耗能的設備,所以能源局會針對這項設備制定使用效率。
     官員表示,依據能管法,一旦廠商沒有改善能源使用效率,最高罰鍰為新台幣10萬元。
     至於鋼鐵、造紙與石化產業,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勢必要等到明年才會陸續制定能源使用效率。
     另外,在車輛部份,能源局規劃將在明年度公告,自104年元旦起,現行油耗量標準必須降低15%。官員說,如果達不到標準,將強制不得在國內生產製造與銷售。
     能源局也針對場所制定禁用白熾燈及冷氣不外洩,另外,今年底公告限定室內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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