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台電員工不宜參與擁核活動

 85年10月17日  中國時報

 
台電員工不宜參與擁核活動
賴正義/北縣板橋(台電土木工程師)
台電是國營事業機構,是一政策執行單位,興不興建核四,絕非層次不高的台電公司所能決定的。當決策當局選擇不蓋核電廠時,台電有義務提出其他方案供決策者參考;反之,則應妥善規劃與執行核電廠興建相關事宜,確實做好電廠管理,避免核能電廠災害的發生。因此,基於事務官中立原則,不應為某一政黨的政策背書。平心而論,台電工會以爭取工作權為由(事實上能增加員工多少工作機會?)參與此次抗爭活動,易使民眾誤以為台電主導整個核四的興建,讓台電成為民眾反核抗爭的對象,徒惹麻煩罷了。事實上,台電工會應站出來說明,讓民眾了解事實的原委,減少公司無謂的麻煩,方為明智之舉。此外,假使台電工會真的想保障員工工作權,是否該為民營化之問題,挺身而出,與積極推動民營化的執政黨相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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