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第六章 終生的家奴

文字方塊: 第六章  終生的家奴


忙裡又忙外

  從女性尋求解放以來,兩性的關係早已呈現嶄新的風貌,然而,兩性在家務負擔角色上的改變,卻遠少於女性在其他方面的改變,現今社會依然讓女性背負著繁重的家累。由統計數字來看,無論東方或西方,男女在家事的分擔上,顯然仍都停留在不平等的情況,只是程度的差別而已。

  日本政府最近發表的一份白皮書指出,包括上班和做家事的時間,日本女性每週投入的時數,平均為七十四點四小時,男性則只有六十一點七小時。這比其他工業國家女性的時數長,例如,法國女性每週為六十七點八小時,美國為六十二點一小時,而英國為五十九小時。另外根據一篇報告,在日本的雙薪家庭中,妻子平均每天花三小時又五十一分鐘做家事和照顧子女,而丈夫只花十二分鐘。

  在台灣社會裡,根據民國七十九年「國民時間運用調查」可知,已婚職業婦女平均每週花在工作與家務育兒的時間,高達六十五小時十八分,高於美、英等國。已婚有職男性則僅為五十小時,且已婚男人平均每天用於家事與育兒的時間僅二十三分鐘。

  另外,依據王瑞琪、文榮光的調查顯示,台灣地區家務事的分擔為:「妻子做得多」的占32.4%,「完全由妻子做」占23.5%;相反的,「丈夫做得多」占1.7%,「完全由丈夫做」占1.1%,而「夫妻共同分擔」占38.2%。亦即完全或大半由女性從事家務的比例超過一半,占55.9%,由男性操持則占2.8%,相去約二十倍。

  有人說:「家事嘛!做了看不見,不做全看見!」

  為了使家看起來像個家,不像個豬窩,忙裡又忙外的現代女性莫不希望有三頭六臂,一天四十八小時!她們奔波在家庭、工作與個人志趣之間,心力交瘁,恨不得自己是個萬能的女超人!也恨不得比別人有多一倍的時間!對於那些不能如期完成的家事,既感煩惱,又感內疚。


終生的家奴

  根據女性學學會出版的「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年」所述,在台灣,婦女不僅片面承擔著絕大部分日常家務,並負起照顧家中傷殘障者的責任。

  女人一生:自幼與母親分擔家務;婚後與婆婆一起負擔夫家的家務,生兒育女,並照顧年邁的公婆;縱然升格當了「阿媽」,可能還須照顧孫子女,照顧老病的丈夫,以及面對自己的老病。

  將照顧幼弱、殘障、老病的重責大任丟給女人的隱形制度,使「婦女」成為我國的「福利制度」的同義詞,也使婦女受拖累,成為社會的弱勢族群。

  晚晴協會創辦人施寄青女士在「女人治國」一書中指出:今日台灣一千萬婦女最大的問題在於被家庭困住,導致她們無法成為真正的公民。當女人,尤其是職業婦女,在上下班之餘,回到家還要伺候公婆、照顧子女,她們還能有什麼時間和精力去參與國家之事,女性無異徹底地淪為「終生的家奴」!

  家事勞動是家庭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妻負擔家事勞動,夫負擔家計,在以往,這或許並非是完全不公平的安排。然而,今日情況顯然已不同,有偶婦女當中,高達百分之四十以上者也須分擔家計。在苦苓大作家的「男人投降」書中就曾指出:「據說太太不用上班,而先生可以獨力養家的,在全台灣,不到百分之三十。」

  婦運人士認為,對於家庭內部日常家務的分擔,我國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但「民法」中藉著隱諱的條文,而將義務單向推給妻承擔,致使男人婚後還能擁有一雙細嫩的手。

  因此,婦運人士積極奔走修改現行法律,期能仿照瑞典、德國等歐洲國家,在法律上賦予夫妻雙方責任。此外,施寄青女士也曾有意出馬角逐總統寶座,效法美國林肯總統,推行其「解放家奴運動」,俾能以國家的公權力,將婦女從家庭的桎梏中解放出來。


家事的定義

  當許多夫妻為了家事的分配而爭執不休之際,可曾想過,到底什麼是家事(Housework)

  對於家事的定義,就像每個人對「生活」的看法一樣,可能各有己見。有些人認為「維持生命」的活動就是生活,吃飯、睡覺、上廁所就成了生活的全部;有些人則認為「豐富生命」的活動構成生活,因此,除了上述平淡的瑣事外,還包括立德、立功、立言等事。

  何謂家事?經作者詢問週遭朋友及同事,所得結論為:家事大致可分為廚房的事、洗衣、打掃三大類。

  另外,根據作者所查閱的小牛頓國語辭典,其定義為:「家常事務,如烹飪、打掃等」。英文字典The American Heritage Children's Dictionary的解釋則為:「Housekeeping tasks, such as cleaning and cooking.」。很湊巧的是,不論中英文字典,二者所舉的例子正好都是烹飪、打掃。

  由上可知,不論字典的解釋或一般人對家事的認知,均著眼於買菜、煮飯、炒菜、洗碗、洗衣、拖地、擦桌、倒垃圾及照顧家人起居等日常家務活動上。依此家事定義,難怪世界各地的婦女都敢理直氣壯地說,女人承做了大部分的家事,男人只扮演著象徵性的角色。

  家事的範疇僅為上述的日常家務活動?依拙見,比較合情合理的家事定義應是較廣義的,舉凡「與家有關的事」皆可謂家事,主要包括家務與家計。

  除了上述日常家務活動外,賺錢養家活口、開車載家人出遊、修理電器、報所得稅,打蟑螂、扮黑臉罵小孩、跟不講理的鄰居吵架,都是家事的一種。


男人的家事

  記得小時候曾看過這麼一個寓言故事,大意是:

  有一富翁過六十大壽,親友兒孫齊來祝壽,酒酣耳熱之際,富翁一時興起,就說:「兩位兒子說出心中想要的東西,在能力範圍內,我定成全」。於是,大兒子說希望獲得一筆可觀的現金,富翁不經思索,就一口答應;二兒子則一連說出十幾項想要的東西,富翁面有難色地說:「你未免太貪心,要得太多了吧!」事實上,二兒子所要的東西的價值是遠低於大兒子的現金。

  這個寓言給我們一個啟示,即夫妻間不能僅以所負擔家事項目的多寡,來判定其付出的心力。

  從狹義的家事觀來看,台灣巳婚男人做家事時間每天只有二十分鐘,女人則約有二小時,二者相去甚遠。但若將家事擴至日常家務以外時,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民國七十九年所出版的「台灣地區時間運用調查報告」,男人則每天平均約工作七小時,女人平均約六點五小時。

  男女雙方工作時間的差距不大,但是,男人花了一天中將近一半的時間,在工作上或與工作相關的應酬上,很明顯地,男人的確將養家活口視為最重要的家事。另一方面,雖然基於社會的需要及女性的意願,職業婦女的比例日漸提高,但多數職業婦女仍視另一半的收入,為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自己的薪水只不過是貼補性質罷了!

  正由於對家事認知上的差異,當許多女人為家事而怨聲載道時,一些男人也不服氣地說,他為這個家無眠無日,全心打拼,付出的心血與犧牲絕不亞於女人。因此,女人是否應該靜下心來想想看,男人為何不願在家清洗馬桶,卻寧願在外當清潔工以維持家計呢?

  剖析當前社會,男人承做較少的日常家務,並非偷懶或怕吃苦使然,主要是長期以來「男主外、女主內」觀念的作祟。一般而言,男人雖不願多做點日常家務,但視維持家計及家人安全為男人義不容辭的家事,不能將家佈置成妻小的安樂窩或避風港,是許多男人終生引以為憾的事。

養兵千日

  人雖自稱萬物之靈,事實上,人可能是種健忘、短視、繞著圓圈圈走的動物。從人類的許多行為往往可見,走過從前的錯誤,健忘卻使人忘記歷史的教訓;看到當前的缺失,短見卻使人忽視今日的長處;不經意間,人又循著圓圈的軌跡繞回到從前。

  百年前,人因為工業革命而構建出「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的貧富懸殊苦難,造成了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及三民主義的興起,也造成了共產與非共產國家長期的干戈對立。

  隨著共產國家的分崩離析,以及西方國家為把持既有的優勢,過度強調自由的資本主義理論如今再度橫行,利潤掛帥的理論抹殺了社會福祉的追求。可預見的是,人們又將重蹈百年前先人的步履,資本主義的禍害又將重現。

  身為公營事業從業人員,對於當前執政黨堅持推動的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心中有著深深的感慨。若干自由經濟學者,只因公營事業的經營績效略遜於少數民營企業,即欲完完全全終結公營事業,殊不知其後果有多嚴重。

  公營事業所扮演的角色實不同於民營企業,其維持社會和諧的任務遠高於追求經濟利潤的目標。假如說,民營企業是資本主義列車的引擎動力,那麼公營事業則是列車上的方向盤或煞車,沒有方向盤或煞車的列車,終將因盲目的高速駕駛,落得車毀人亡的下場。

  讓我們想一想,假使所有公營事業民營化後,一旦金融機構惡性倒閉、電力公司蓄意停電或大眾運輸公司蠻橫罷駛,不知政府手中還有什麼籌碼,去制衡這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民營事業?

  對不起,以上所講的似乎離題太遠了!之所以要提到公營事業存在的必要性,就是要說明:人世間有很多事物,平時是看不出其存在的價值,但一旦需要時,就能展現其存在的重要性。

  俗語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太平盛世之際,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軍人是米蟲,但是一旦發生戰爭,沒有平時訓練有素的米蟲,鐵定不再有美麗的家園。

  我認為,男人在承做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有點類似國家裡的軍隊。以目前一般家庭而言,男人雖然在日常家務中付出較少的時間與精力,但家庭面臨較重大事務時,八成是仰賴男人出面解決,而男人也經常是義無反顧,視此為己任。


人盡其才

   俗語說:「一樣米養百種人」,由於先、後天體能與才智的不同,人就像變化無窮的指紋一樣,各有特色。基於此理,咱們至聖先師才會提倡「因材施教」的觀念,禮記世界大同篇中也強調「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的觀念。事實上,此種觀念是通用於各種事務上,家事的分配當然也不例外,如此,人人才會適得其所。

  不可否認,男女天生的差異,自然會影響其後天的發展。若要故意忽略兩者間的差異,強調男女平等,負擔同樣的責任,那是一種對兩性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在牛奶還沒有取代母奶前,男人受到生理上的限制,根本不可能親自去餵養孩子,哺育孩子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為較適合女人從事的工作了。假如刻意要求男性肩負此責,不是不可,只是有點像要求猩猩跳芭蕾舞罷了!

  千百年來,我們已經習慣把某些家事完全歸給女人,就像我們把穿著裙子、扭著臀部走路的動作完全歸給女人一樣,這已經是不假思索的模式了。隨著人類文明的改變,以往的許多觀念早已不合時宜,有待修正,不過,仍有部分觀念還能適用於目前的社會。

  譬如說,今日社會中,男性還是較適於做粗重的活,女人則擅於精細的工作,因此,對於家事的分配不妨順此特性而為,讓每位家庭成員都能「盡其所能」。假如夫妻一起外出,重物由較嬌弱者提(可能是先生或太太),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不妥,甚至於心不忍;假如也叫她(或他)去做修電燈、洗窗拖地等家務,不僅危險,效率也會不彰。

  如果有些男人還不知什麼日常家務較適合自己的話,在此建議,不妨選些較粗重或危險者,如買菜提重物、出門抱小孩、修電器及房舍、洗車子、擦地板、清洗污垢、在家扮嚴父、晚上買消夜、接送小孩,為保護老婆安全,最好自己加班賺錢。


因地制宜

  在西方國家,兩性講求平等,因此女人出門要開車、抱小孩、拿重物,男人要下廚、洗衣。在日本,則又是不同景象,男人是大男人,女人是小女人,男主外,女主內,社會井然有序。至於台灣,則在兩者間遊擺,近來由於受西式教育的婦運人士大力提倡,男女平等觀念日益深植年輕人腦海。面對此情況,台灣兩性該何去何從?

  有些人抱持「西方的月亮比較圓」的態度,只要是洋人的玩意兒就是好,囫圇吞棗,最終產生東施效顰的後果。因此,移植國外觀念時,千萬要考慮是否符合國情,以免水土不服,產生不可收拾的後遺症。

  以性教育為例,在西方,父母認為子女偷嚐禁果不是件大驚小怪的事,只要年輕人不要因盡「性」而產生後遺症即可。反觀我國,父母的心態可大不相同,總希望兒女在婚前仍保有完璧之身。因此,若效法歐美國家,傳授青春期小孩一些性知識,是否可能因此增加性行為發生的機率,產生更多、更嚴重的青少年性問題?

  奧地利政府為了降低日益升高的離婚率,有意制定「家事法」,由政府鉅細靡遺的定出夫妻雙方應盡的義務,強迫丈夫分擔家務。此外還計畫硬性規定,準備結婚的男女須上「婚姻課」,學習做家事、照顧小孩、財務分配和婚姻忠誠。奧地利政府所打的如意算盤是否有效?從不少奧地利男人巳打好主意,如果真有這麼一天的到來,他們要跑到國外去結婚,就知此法註定要失敗。

  事實上,每個家庭的成員、條件都會不同,家事也不是生產線上統一規格的產品,因此無法以劃一的標準套用於各個家庭,而應依其特性來分配家事,原則大致相同,細節則因人而異。若要解決承做家事所引起的爭執,根本之道是建立彼此主動為對方分憂解勞的愛心,體認這個家是二個人的,都有責任盡心盡力去經營,如此便可建立雙贏的局面。

  有人說,太過聰明的人註定要步上離婚一途。凡事不要計算過精,夫妻一場百世情,吃點虧又何妨?不滿意的話彼此角色互換一下,即會體會對方的辛苦。也不要老是喜歡跟別人家比,別人的先生或太太難到會比自己的另一半好?只是我們沒有機會看到他們的缺點罷了!

  假如如此還無法釋懷,那不妨退一步想,要是另一半不幸發生意外,不僅無法分憂,還仰賴自己服侍時,那麼是否還該抱怨現狀呢?好逸惡勞是人的天性,家事能不做就儘量留給另一半做,連咱們的至聖先師都不免自私地說:「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但是既然選擇步上婚姻之途,任誰也不能置家事於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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