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燒愈紅的婦運
當人類文明愈高度發展,社會愈脫離求溫飽階段,人類的視野也就日漸寬廣,不再只著眼於自我的世界。
達爾文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理論,已漸漸不能適用於當前的社會,萬物的生存權愈來愈受到重視,今天保護動物、保護環境的觀念已深植於人們的腦海。當然,人權的保障更是國際間引人側目的熱門課題,除了弱勢族群的權益日受保護外,兩性間的平權運動更是甚囂塵上。
以目前主、客觀環境來看,發展已近二、三十年的台灣婦女運動,日後還會持續走紅,且可能會愈燒愈紅,欲罷不能。
原因無他,女性在父權社會中被侷限了數千年之久,解放後需要爭回的權益難以罄書,一時之間無法全部達成,自然需要長期的投入與努力。況且,想扭轉兩性數千年的傳統意識型態,也非輕而易舉的事。
在英國,自從一九八0年以來,工業區、銀行或航空公司每增加一個新的女性工作機會,就表示造船或重機等工業少了一個男性工作機會。在美國,全天上班的男性每年約減少一百萬人,女性增加的幅度幾乎等於男性減少的幅度,依此趨勢繼續發展下去,最遲到本世紀結束時,美國商業就業人口將呈現陰盛陽衰的局面。
生物學家也鐵口直斷,未來的世界男性漸失優勢!由於醫學進步及社會環境的改變,現代人的壽命,尤其是女人,大為延長。而生物學家發現,無論先天條件或後天發展,男人的體質在新的環境中都不如女性。男人原有「較強的那個性別」之稱,但這種男性優勢的現象已將不保,就以無性生殖來看,複製技術的突破將奠定女性優勢的地位,男人則是「無三小路用」。
做自己的主人
與歐美國家相比,不少國內女性同胞深深覺得,她們所獲得的權益還處於不及格階段。雖然如此,若與三十年前婦運濫觴之時相比,婦女的地位與權益已有顯著地提高與保障。甘醇甜蜜的婦運成果可不是憑空而來的,是幾十年來婦女運動者千辛萬苦才掙得的,如今婦運已成為國人最耳熟能詳的運動,這些先知先覺型的婦女運動者實居功厥偉,功不可沒。
早期,婦運者的言論,是國內婦女吸收兩性新知的主要來源,近來,由於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及國外資訊大量湧入,婦女有能力及有機會接觸到多樣化的資訊。
女性有千萬種的類型,每個女性邁向幸福美滿之路自然未必相同。自己該何去何從的答案其實就在於妳自己,別人不會,也不應該為妳作答。
怎樣才算是新女性?國內婦運者常界定從私領域跨進公領域者就是新女性,這個論調就像會哭、會換尿片、會燒飯洗衣的男人才是新男性一樣的狹隘。
新女性不應該只是扮演電鍋、洗衣機,或製造小孩的機器,也不是擺著好看的花瓶,或是帶刺的玫瑰。新女性與舊女性最大不同處,在於她擁有一顆充滿智慧的大腦,能明是非、辨真偽,能不人云亦云,能在新舊轉換中,懂得如何擷取新舊的優點。
如果妳還一味地相信,新女性都應該走出家門,在職場上和男性一爭長短,這無非又是另外一種無謂的自我壓抑,讓妳無法真正完全解脫。早期婦運者給人一種「要事業、不要家」的感覺,婚姻雖然會帶來不少束縛與責任,但也有許多親情與慰藉。新女性不要怕一心一意想當個家庭小女人,這又不違法,只要是心甘情願,能樂在其中,又何必太在乎別人的看法!
老實說,男人又不是「好」的象徵,現代新女性何須苦苦學做男人,其實,女性有數不盡的優越特質,值得引以為傲,值得發揚光大。此外,新女性也應認知,男人不是女人的敵人,男人是女人相扶持的夥伴,應捨棄過去激進女性對男性的憤怒與不信任,而以互惠平等為基礎,建立起兩性間健康的新關係。
男人自覺
例如,常見部份女性一手拿著「我是女人」的旗幟,另一手又擎著「我是人」的布幔,企圖悠遊於「女人」及「人」之間,藉此享有兩者的權益,卻不盡相對的義務。
有些男性則是表面上受到婦女運動的洗禮,不得不承認一些既存的事實,但骨子裡仍抱持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男性強者心態,不願也覺得沒有必要去探討現代兩性所面臨的問題。
想做一個符合時代潮流的新男性,就應該具有自覺的勇氣,主動地檢討傳統兩性角色中的不合理處,虛心地觀察、反省,並做適當的調整,誠心建構一個公正公平的兩性體系。
隨著教育普及與工作型態改變的趨勢,男性被女性騎在頭上的機會已愈來愈多!新男性應拋棄「勇者男人」的大男人心理,樂於接受我的老闆或我的上司是女性的事實,畢竟這已不是奇恥大辱的事了。
新男性也必須理解到,由於兩性發展機會已均等,必須與另一半規劃兩人可接受的生涯發展,而不再是以自我的發展為唯一考量,而犧牲另一半的發展機會。此外,新男性也要改變在家中那股「朕即天下」的男子氣概,揚棄「手不動三寶」的養尊處優心態,以分擔家事為樂。
當然,新男性的行事原則,也不至於全然是隨著新女性的一個口令而做一個動作,新男人也不是一味參考新男人手冊而盲目行事。
就如新女性一樣,新男性須學著卸下傳統男人的堅強面貌,找回原被壓抑的內在自我,讓自己成為一個可以完全表現自我的自由人。有很多以前不敢做的事,當然不是殺人放火的勾當,現在可以盡情的去發揮,當然啦!最好還是先與老婆溝通,徵得老婆大人的同意。
在綿延數千年的父權體制中,女人所擔負的責任絕不比男人輕,但所能享受的權益卻遠遜於男人。要打破這種有責無權的不合理現象,我們應該還給女人失去已久的權益。
除此之外,我們還須不吝嗇地給女人該有的新權益,讓女性同胞享有做個「人」應有的尊嚴,其實,女人在其一生中更迫切需要國家、社會的呵護。
法律是法治國家行事的依據,沒有完善的法律就沒有健全的社會,女性同胞想獲得該有的權益,首先須藉助法律的修訂與制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些顯然已不合時宜,應進行研究並重新修訂,免得使女人受到不平待遇外,更使男人受到不明之冤,被誣陷為禁錮女人的元凶。
除了破舊法外,新環境總會有新的問題需要法律加以規範,制定新的良法也成為提高婦女權益的另一重要手段。例如,隨著職業婦女的增加,工作成了許多女人的人生大事,為了保護女性,勞工安全衛生法特別規定,女性不能從事一些危險性及有害性的工作。基於社會正義,男人雖吃點虧,也絕不會有所怨言。
但在制定新法時,請立法者及婦運者能認知到,法律是給一般大眾遵守的,而不是為少數人服務。因此,法律的內容應著眼於一般性,而非特殊性,如此才不會以偏概全,讓新法成為破壞社會和諧的幫凶。
保障全體國民的安全是國家的天職,由於老弱婦孺在某些方面是較弱勢的,保障女性的人身安全就是給女性該有的權益的一種表現。根據內政部八十七年二月至三月間,辦理台灣地區婦女生活狀況的調查,婦女認為政府應優先辦理的福利措施為,對不幸婦女的照顧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憲法規定,納稅、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是沒有規定,社會福利是國家應盡的責任。怪不得,數十年來,政府施政做得最出色的,就是催促老百姓繳稅跟徵調老百姓當兵,最遜色的則是未替老百姓造福。
社會福利的不足,首先受害的,便是在社會、經濟上常處於弱勢,且身為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女性,其結果是加深兩性的不平等。除了社會福利的不足外,社會安全制度也不符合女性權益,女性由於就業較不穩定與薪資較低,根本不易從現行的社會制度中獲益。
因此,要給女人該有的權益,就該構建符合女性權益的福利政策,跳脫僅以男性為中心的思考方式。
兩性和諧
在無性生殖技術尚未成熟前,男人與女人是組成人類社會的基本要素,和則兩利,亂則兩敗。在傳統的東方社會或回教世界,男人是女人的主宰,女人雖然受盡委屈,但由於禮教灌輸她們認命的觀念,所以,在兩性關係上還能維持表面上的和諧,少有嚴重衝突或對立事件的發生。
這種兩性和諧的關係模式,是建立在犧牲另一性別基礎上,當然不是種合理的模式。在萬物平等互惠共存的現代社會,我們亟須建立一套合乎人性、國情、時宜的新關係模式。
盱衡國內當前環境,「兩性平權」及「兩性平等」的口號高唱入雲,已成為現在婦女運動追求的新目標。在各界積極的推動下,不僅制定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也成立了「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兩性平權似乎是婦運者認為最佳的兩性新關係模式。
然而兩性平權的真正內涵是什麼?它會不會就像「人生而平等」一樣的可笑呢?當婦運人士極力鼓吹兩性享有相同權益時,是否也應釐清兩性負有相同的義務?若定位為權利與義務皆相同時,對較弱勢的女性是否合情合理?若權益相同而義務不相同時,是否對男性造成不公平?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孕育下一代的母體顯然比父體來得重要!根據胎教的研究結果顯示,懷孕母體的情緒、健康等變化皆會影響胎兒的發育,對其出生後的發展有直接的影響。為了培育優良的下一代,咱們焉能不重視女性身體的健康?這正是許多法律為何要特別定出保護女性條款的原因。
正如兩性關係專家葛瑞撰寫的「男性來自火星、女性來自金星」書中所言,男女就像來自不同的星球,兩性之間確實有相當程度的不同。
「兩性和諧」的關係模式是奠基於男女有別理論上,強調男和女之間不是敵對的關係,而應相互學習,互補有無,發揮每位男女所擁有的特質,形成一個陰陽互動的和諧整體。
要達到兩性和諧的做法不一,端視每對男女間的背景、條件而定。其基本原則是,不管男性或是女性,都應該做到彼此互相尊重、包容和體諒,使得兩性能和平共存,而不是「爭權奪利」。
在「大姐當家」的母系社會中或是在「大哥大」的父權體系裡,可能各擁有一套不同,甚至相反的兩性關係模式,孰是孰非?實在難以下結論。例如,韓國濟州島女人出外討生活養老公,日本女人在家相夫教子靠老公養,歐美女性獨立自主,不養老公也不靠老公養。這不同的兩性關係套餐,各有其風味,只要自己「歡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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