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義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國內核廢場址 不能是妥協的產物


86年1月18日  中國時報

賴正義/土木工程師(北縣樹林)
姑不論你我,是否贊成核能發電,但在前人已播的因下,我們必須坦然接受十幾年核能發電所產生的果。以鴕鳥心理處理既存的放射性廢料,決非明智之舉。在種種利誘下,可能會有些國家如北韓願意接納我們的核廢料。但風險甚高,因為一旦無法滿足對方需索無度的要求或國際問政治環境突變時,核廢料立即面臨無處可去的困境。因此,我們一定要擁有一座規模可大可小的最終處置場,以備不時之需。
而國內最佳場址的擇定絕對不能成為非專業技術性因素妥協下的產物,台電應依相關法規及專業知識選取幾個最適當的候選場址,並讓整個選擇過程攤於陽光下,取信於民,而非企圖以高額回饋金利誘那些窮鄉僻壤,自毀專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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